1、在学院五年制大、中专招生遵循“阳光”工程,确保“三公”工作原则以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高分录取考生如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将由排序名次顺延者替补。
4、拟录取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官网公示。
5、录取通知书在市教育局的中职录取工作结束后发放给已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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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