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河南省播音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表演类、舞蹈类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舞蹈类(含国标舞)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河南省美术类、书法类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美术类、书法类平行志愿录取。
4、河南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戏曲音乐、曲艺表演、录音艺术与技术、现代流行音乐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主科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河南省空乘类考生: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的考生,需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河南省普通类考生:报考我校各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考试成绩需达到省定高职高专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7、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报考我校对口招生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需达到省定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8、河南省外美术类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的省外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