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院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奖学助学: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部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一家一”同心温暖工程的民盟班和致公班,每生资助两年,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我院推荐就业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学生自主择业。
第二十四条优秀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学院还提供、等多条专升本通道。
第二十五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17。
2.邮政编码:410205
3.联系电话:0731—88115666;88115777
4.传真号码:0731—88115777
5.学院网址:http://www.***
6.电子邮箱:zsjy@***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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