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后,在校生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属于照顾对象1-4项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原件一同报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复核(直管县直接报省招办),确保精准确认照顾对象资格。其他照顾对象的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考生。省辖市对县级上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由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办。
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需先将预审的数据于2021年3月5日18:00前进行网上提交,再将对应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3月18日前上报省招办普招处,未经预审和网上提交的考生材料省招办不予审核。
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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