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 志愿设置。设置30个志愿。
(2) 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 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 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 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
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