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1.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
2.考查考生创作、编写故事的能力。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本专业的写作能力和潜在素质。
(二)考试要求
1.内容健康,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2.人物和情节设置合理。
3.结构完整,层次清晰。
4.综合运用多种艺术手法,文字通顺,表达流畅。
5.字数不少于1000字。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命题编写故事部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