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考根据实际参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人数分类别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人员考生在指定的专业范围内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录取流程: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3)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5日无异议后,于4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4月10日前完成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3.免试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者和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省级党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一等奖者,免试录取。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3月18日前来我校招生就业处登记审核,经核实无误后我校方可免试录取。
4.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6.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7.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8.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021年湖南省衡阳幼儿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单独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