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录取程序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录取。其他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考生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50%。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程序
录取程序与普通考生录取程序相同。
说明:退役士兵与建档立卡考生的公共科目由考试院单独划定分数线,专业科目由我校单独划线。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同上述八(一)非免试普通应届生一致。
3.外校生源调剂:
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外校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考生原报考专业须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②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对应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③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录取低合格线(即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外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三)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淮南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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