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主项相同,专业校考科目相同,成绩互通;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成绩不互通。音乐类入围考生可根据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科目相同,成绩互通,舞蹈类入围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备注 |
美术学 |
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 |
美术学、书法学: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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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舞蹈学: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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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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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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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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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声乐) |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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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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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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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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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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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
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入学后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护照原件,否则将无法注册俄方学籍。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海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在学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