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单独招生
(一)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0 分以上(含90 分)合格;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 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合格的考生依据各项目排名顺序拟录。
(二)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确定办法:
1. 游泳项目考生进行一项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游泳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2. 乒乓球专项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3. 武术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三)名额调配办法: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调配原则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四)如按照上述办法仍无法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六)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类,高考招生
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 号)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 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85 分以上(含85 分)合格;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0 分以上(含80 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发展需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终以测试成绩不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入选分数线及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入选名单及分数线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这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2.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65%以上且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拟录,这类考生拟录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这类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若考生出现体育专项分数相等的情况,游泳项目的考生以测试成绩所对应国际泳联2020 年FINA 积分从高到低排序为参考认定依据;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以次、场、局和分的胜负比率为参考认定依据;武术项目的考生以测试的实战能力分值从高到低排序为参考认定依据。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确定,具体名单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4. 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拟录。
七、管理办法
1. 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随时查阅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
2. 考生应诚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涉嫌法律问题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4.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协议,明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1. 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21 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传真:020—85213484
体育科学学院:020-39310263网址:http://zkc.***.cn
3.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传真:(020)85211015电子邮箱:hs801@***.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2021年1月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附件2: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附件3: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
作为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考生,为维护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保护自身的身心健康,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坚决不使用兴奋剂。认真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履行应尽的义务。
如果违反反兴奋剂规定,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的处理。
承诺人:日期:
附件2: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
(高考考生填写)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已仔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未有注册、报名或参加简章中所列相关限制性赛事,符合报考条件。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请考生本人将上述声明手写如下)
联系方式:
考生签名:
(按手印)
年月日
附件3: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游泳)
考试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实施。
(乒乓球)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实战能力考核指标比赛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实战能力比赛
(1) 考试方法:
按单独招生、高考招生分组,分别组织男女考生进行比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 分。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人数不足6 人,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 名。
分组方法:视考生人数,确定组数后,按运动技术等级高低排序,等级高者先抽签确定签位,下一级别考生的起始签位根据上一级别签位确定。
例,运动健将2 人,2 人一批按蛇形排列方法,抽签先确定1、2 号签位;一级运动员3 人,3 人一批按蛇形排列方法,抽签确定3,4,5 号签位;二级运动员起始签位从6 号开始。以此类推进行分组。
其他内容参照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
(2) 评分标准:
比赛成绩=(N-R+1)/N×65+35,其中 为该专项考试人数,R 为比赛名次。
(武术套路)
考试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实施。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doc
附件2: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doc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