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表》中“残疾类型”和“残疾级别”的填写参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6341-2010)。
(二)《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须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4月23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汇总,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扫描上交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评估报告。
(三)所有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信息须在所在中学、县(市、区)、市(州)招生机构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
(四)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附件下载:残疾人报考湖南省2021年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湖南省残疾人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其他有关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