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优先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即上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以总分顺序进行录取;先按选报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依次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录取。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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