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
2.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总成绩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今年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均为湖南省内生源,分2021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类别,分别组织考试,并按相同比例的录取率录取。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五日。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读确认手续(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未按时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录取。
4.已确认录取的考生4月5日前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不再参加2021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5.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6.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不得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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