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4.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中国教育部2021年另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5.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一致。
6.除本简章外,湖南科技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台湾高中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