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学生申请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及贴照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发送签名的扫描件;
(2)附件二《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要求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发送扫描版;该证书必须由本人手写亲自签名,以证明本人已接受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3)考生的学测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发送扫描版。
(4)考生的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个人申请。通过撰写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可另行附页)。个人申请要求打印并手写签名。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学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说明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4.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中国教育部2021年另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5.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一致。
6.除本简章外,湖南科技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86-731-
传真:+86-731-58290147
湖南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cn/
湖南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址:http://dwll.***.cn/
邮箱:zsb@***.cn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台湾高中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