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我校初试科目中以下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对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毕业本科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科结业生(不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和工业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7.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及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以河南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
(一)优秀考生奖励政策
1.推免生
(1)经考核接收的A类高校推免生,奖励20000元。
(2)经考核接收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非A类高校推免生,奖励12000元。
(3)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奖励8000元。
2.统招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A类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20000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非A类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学院排名前20%,奖励12000元。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学院排名前10%,奖励8000元。
3.调剂生
调剂到我校的A类、 类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8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发放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助学金7000元/生/年,分为10个月发放,700元/生/月。
(4)学校提供“三助”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和助管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三)我校每年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生进入“硕博连读”培养。“硕博连读”考生比例可占博士招生计划的50%以上。
十、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适当延长,具体学习年限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4
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cn/
联系人:侯老师蔡老师
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信箱:yzb@***.cn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23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