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5月26日上午11:00前,各招生学院将《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六,汇总表必须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复试录像(刻录成光盘,密封并请院领导签字盖章)报研招办审核。
4、5月26日后,召开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5、我校只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考生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所报考的相关学院,不调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其指标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6、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6月15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并签字盖章,并于复试前交至各学院(见附件七)。
8、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考生于入学前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