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职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高职生招生工作进展;
(三)起草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高职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高职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职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