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待教育部正式计划下达后,将根据实际计划进行调整。
2.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3.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21 年7 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4.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按规定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
5.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填写定向信息并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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