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2.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3.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在参与非民族乡计划志愿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5.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我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有关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通过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