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贷工作分为首贷和续贷两项。首贷是指在校生首次以河南大学学生身份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曾申请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本年度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是指在校生曾以河南大学学生申请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在本年度继续申请。
1.各培养单位告知首贷研究生须填写《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见附件3),组织续贷研究生填写《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见附件4),表格一式1份,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2.各培养单位告知申贷研究生,于9月23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在贷款申请选项中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首次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在注册账户时要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住址须精确到村组或门牌号;院系请选择研究生院,专业请选择培养单位名称、班级请选择与自己学制相同的班级名称。
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要认真填写贷款原因和续贷声明,字数控制在150-200字左右,贷款年限为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5年(见附件5)。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调整,每生每年高贷款额度研究生提高至16000元。2021级新生和6月份未申请的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在贷款系统直接按新的额度申请,生活费填写0元。已经在系统提交过高校助学贷款申请的在校生,贷款额度系统内调整的具体操作将另行通知。
部分同学因在本校升学(本升硕、硕升博),原有校园地贷款信息仍为上阶段学籍信息的,需要在“今日校园”APP的研究生院专区找到“校园地贷款学籍变更”模块,于19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信息,研究生院会统一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修改,待修改后方可提交续贷。
3.各培养单位告知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研究生办理展期手续。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即延期还款的意思,指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河南大学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本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研究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0371-22663211
联系邮箱:jzdgl@vip.***.cn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预测额度汇总表
2.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
3.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
4.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
5.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年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2021年河南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