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本科生材料送至学工部资助办艾老师处(天马园区二区3栋123办公室),研究生材料送至研工部综合办龚老师处(研究生楼D4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分别发送至两位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
2.无人申请的学院,请于12月10日前发送主题名为“2021年度XX学院无人申请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邮件至两位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无需提交纸质说明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大学报送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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