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实行物理组和历史组兼招。
3、录取方式: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执行、纪委监督”的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专业招生计划,严格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各省高考总分排名规则进行排序。
(6)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7)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录取结果查询,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8)湖南省教育厅当年对志愿填报或录取方式另有规定的,以省厅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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