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修教师应具备的资格、进修期间待遇及管理按《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审核中,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推荐人选,和学历进修人员累加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5%。
3.顶岗实践重点促进校企合作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同等条件下,各级骨干教师优先安排。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实施办法(试行)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报送教师非学历进修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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