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免试批除外)。省招考院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检索。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全部检索后按计划数的100%的比例一次性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录取。
(二)高职(专科)免试批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一次性投
档录取。
(三)每批次投档结束后,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四)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对口招生的投档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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