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内高校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高校、)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2)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2)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5.本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省工作的外省籍生须提供(1)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2)证明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9.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考试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八、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技术服务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由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报期间有关技术问题可拨咨询电话010-82199588或客服邮箱kefu@***.cn。
十、注意事项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2.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国家统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违禁物品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的用具。
4.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5.省招生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必须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应试,违者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替考、高科技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附件: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区和报考点设置一览表.doc】
2021年黑龙江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