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分院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自我介绍、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5、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钉钉平台)
6、测试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第一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二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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