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报考条件,学校在2021
年7 月5 日至7 日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审核通过名单将于2021 年7 月9 日前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
信息网进行公布,届时考生可到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六、组织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我校根据报考人数及疫情情况,将采取命题考试或网上面试考核形式。
1. 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包括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潜在学习能力,及获得的相关成果(获奖、创新创业等)情况。
2.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2021年7月14日-16日
具体考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将于7 月10 日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注: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
七、录取
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不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于7 月19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八、入学报到
录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发放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录取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学籍注册和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核验报名时提交的前4 类报名材料原件。
九、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451-88028205
十、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入学学生在资助、收费标准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十一、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务处邮政编码:15005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28630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
附件:
1.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
2.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信息表》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