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材料不全、不标准、校验不通过等情况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因此,请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因超时未完成网上信息确认者后果自负。
(一)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除外);
(三)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属哈尔滨市,但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考生;
(四)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均非哈尔滨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
特别提醒: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四张),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1、哈尔滨市内高校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高校、)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②毕业证书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近3个月);
②毕业证书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近3个月);
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近3个月);
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近3个月);
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近3个月);
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一)请在11月8日17:00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以免材料不合格错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二)上传材料要严格按照相应要求,照片验证未通过,网上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请考生按照系统内提示操作,上传材料时请严格按照页面下方的材料要求进行上传。
(五)请考生认真核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在提交材料后的待审核期间,请密切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防止因错过提示而导致不能完成网上确认。审核完毕后,考生将会收到短信提醒。如需补充材料,请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内完成。
(七)现场审核。我校将通过电话及学信网站内消息形式通知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请考生按照现场审核时间前往指定审核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接到现场审核通知的考生严禁私自前来。
现场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B座207室。
1、校外考生均由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正门(仅此唯一进出通道)进入校园;
3、考生需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且“龙江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校园;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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