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校今年招生计划多少?在哪些省(市、自治区)有招生计划?答:我校今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470人。招生范围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二)贵校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答: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录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三)贵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答: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四)高考成绩达到多少分能被贵校录取?答:请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n,“历年招生"栏目参考往年录取分数情况。(五)贵校如何录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答: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六)贵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有何特殊要求?答:我校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对往届生没有任何特殊要求。(七)贵校录取时有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答:我校各专业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八)在身体健康方面有何特殊要求?答:我校录取各专业时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九)你校可以申请转专业吗?答:可以,根据《红河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学生如需转专业,可在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正常情况下,学校按规定即时办理转专业手续,特别提醒的是专业的范围限于高考同一学科内、限于学校同一培养层次的专业之间。特殊专业(音乐、体育、美术类各专业)不能转入普通专业;普通专业不得转入特殊专业(音乐、体育、美术类各专业)。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办理转专业手续,具体的办理方法请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和我校教务处咨询。(十)你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何帮扶措施?答: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构建了“奖、贷、助、补、减"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绿色通道".。(十一)你校对优秀学生有何激励措施?答:我校设立了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含校长奖学金、红河学院奖学金、红河学院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注重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设立了各类学生科研奖励经费。(十二)贵校的招生联系方式是什么?答: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是红河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东郊红河学院学生活动中心B202办公室咨询电话:0873-3694838,0873-3694839招生网址:http://zs.***.cn
邮编:661199咨询电话:0873-3694838.0873-36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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