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投档录取
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扩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2021 年10 月28 日前完职扩招投档录取工作。
2021 年10 月30 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一、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新生将于2021 年11 月7 日前到校报到。
四、注意事项: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 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高等教育、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招生院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及毕业证书第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