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录取规则及办法
1、“普通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考生):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2、“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同“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三)招生计划的调剂
所有调剂工作均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平台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1、联合培养单位内计划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某一招生专业因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时,各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剂至本单位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各专业可接受的调剂计划数按报考比例分配。
2、联合培养单位间生源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通过计划调剂仍未完成本单位总计划时,各培养单位间可进行生源调剂,规则如下:如某一联合培养单位合格生源多于培养总计划时,可遵从考生意愿调剂录取到其它联合培养单位有剩余计划的相同专业。
3、校外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间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受校外生源调剂。只接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的专升本考生报名。届时安徽省考试院将统一发布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所有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同“普通应届毕业生”。
(四)录取公示
录取工作在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规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