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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招生监督

2021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2 08:51:00 解决时间:2021-04-19 17:21

满意答案

十一、招生监督(一)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校分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举报电话0551-63690830,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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