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考核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5日。
六、入学报到及资格复查
(一)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应提前向所考入学院请假,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二)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培养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管理事宜,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4865257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九、附则
(一)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考核结果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学生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五)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准。若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新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年6月21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