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录取的学生上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审批备案。考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省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
(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类别、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录取分数线为120分,分数相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组织分数相同考生远程面试。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根据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计划,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四)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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