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和综合考核排序细则等,并在系统中上传。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参加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组织的“申请-考核”选拔,但需重新报名和提交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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