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考生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成绩相同时,依据面试(面谈)时自我介绍、思想素质、职业素质、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心理素质等成绩依次录取。如果再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依次录取;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按照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技工学校学生职业技能证书等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4月3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无效),原件由考生报到后上交至学院招生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本校所设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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