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3.本章程由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7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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