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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材料 |
1 |
在沪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2 |
户籍在上海的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户籍证明。 |
3 |
非户籍且在上海工作的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2020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 |
4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国防部征兵办盖章的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5 |
其他等根据自己报名资格所需提交的材料。 |
如1、有研究生学籍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的考生上传《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同等学历考生还需上传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材料;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2021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上传颁发毕业证书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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