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秘书提交第1、3、7项复印件和第2项原件;4-6项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
附件1. 法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2. 法律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复试防疫提示.docx
法律学院
2020年9月22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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