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1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在2021年春季招生面试中继续参考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流程为:
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掉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给面试考官,在面试提问前,考官查阅考生综评信息(不少于8分钟),并以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作为观测点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面试总成绩中。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务必于2021年3月6日前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学校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将保留追责权利。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考试招生校测工作方案
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