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入场后前往指定考场考试,正式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考生除携带书写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离场,不得将考试用纸等带离考场。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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