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录取信息的查询
时间
7月1日-7月31日
7月1日以前、9月4日以后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电 话
021-62071533
021-57090220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信访接待等工作
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
松江校区明镜楼B402
021-62071778
021-57090496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