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报考四年制本科层次的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河池学院组织报考本校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面试;报考三年制专科层次的,由河池学院组织报考本校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在河池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录取
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录取,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查备案
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工作。我校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池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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