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湖北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杏林强基计划(硕博1贯制)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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