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对高职单招中违规的院校和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相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招生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