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和录取发布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
2021年4月22日14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1年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2021年4月25日9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录取备案
各阶段录取完成后,各单招院校须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交互平台上报录取备案信息。并确保上报数据与单招平台发布数据一致。
相关单招院校出具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申请(模板通过单招平台下载),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备案,同时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对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院校负责。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考务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