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2021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可在所报考试九类考试之前10个工作日,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
七、投档及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院校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所报志愿顺序向院校投档。
统考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对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录取原则:由各录取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三)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备案
(一)志愿填报和录取发布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
2021年4月22日14时,发布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1年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2021年4月25日9时,发布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录取备案
各阶段录取完成后,各单招院校须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交互平台上报录取备案信息。并确保上报数据与单招平台发布数据一致。
相关单招院校出具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申请(模板通过单招平台下载),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备案,同时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对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院校负责。
各单招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考试九类信息发布群:咨询一群、咨询二群、咨询三群
微信公众号:hbdwjmxy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21年3月4日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
对口财经类联考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基本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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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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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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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省 市 县(区) 镇(街道办事处) 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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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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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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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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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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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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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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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14天内体温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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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3 月 |
3 |
3 |
3 |
3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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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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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考试前14天体温正常;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目前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5.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没有与境外回国人员密切接触史;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7.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本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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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签字均为手写签字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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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财经 | 衡水职教中心 | 3( 中专) 3+2( 本科) | -- |
中专--财经 | 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 三年--自办 | -- |
财经类 | 沧州财经学校 | -- | -- |
中专--财经 | 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 三年 | -- |
财经类--市场营销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类--会计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类--会计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类--市场营销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3 | -- |
财经高考班 | 衡水职教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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