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录取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2021年4月10日前,单招院校完成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信息上传工作。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档案,按该生院校志愿顺序,投到顺序较前的一所学校。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仍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综合素质”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缺考考生的处理: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单科缺考能否被高校录取由单招院校决定。
投档后,各单招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4月22日14时,考生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9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寄递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录取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