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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